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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車主貼環標無需再跑廣州

作者:廣州日報 杜娟
來源:來源網絡(侵權刪)
日期:2009-02-20 08:33:49
摘要:省環保局確定全省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的式樣,在用機動車經外觀檢驗和排氣檢測合格后,其所有者到當地環保分類標志核發點領取環保分類標志。 管理辦法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采用智能信息卡、電子標簽(RFID)等方式核發機動車環保標志。
  廣州、深圳、東莞等地從3月1日起將停止原環保分類標志的發放。記者從省環保局獲悉,為實現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的統一管理,目前已經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的廣州、深圳、東莞等地,下月起將啟用全省統一樣式的環保分類標志,停止原環保分類標志的發放,原來已經發放的環保標志在有效期內依然生效,但在有效期滿后必須換發全省統一式樣的標志。 

  全省環保標志可互認 

  鼓勵核發“智能環標” 

  根據《廣東省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辦法》,我省環保分類標志暫設綠色標志和黃色標志兩大類,其中綠色標志分國Ⅰ標志、國Ⅱ標志、國Ⅲ標志、國IV標志四種。省環保局確定全省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的式樣,在用機動車經外觀檢驗和排氣檢測合格后,其所有者到當地環保分類標志核發點領取環保分類標志。 

  省環保局污染控制處副處長李亞南表示:“推出全省統一的環保標志是為了解決不同城市間的互認問題,今后佛山的車主就不需再到廣州來排長隊領取環保標志了。”此外,管理辦法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采用智能信息卡、電子標簽(RFID)等方式核發機動車環保標志。 

  管理辦法規定,領取環保標志需要對車輛進行外觀檢驗和排氣檢測,這與目前廣州實行的按照車輛上牌年限核發環保標志的辦法有所不同。但市環保局表示,再次換發環保標志時都需要進行排氣檢測。管理辦法同時也規定,環保分類標志的有效期應當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一致,這意味著今后將在汽車年檢時核發環保標志,減少車主的麻煩。 

  是否限行由各市自己定 

  黃標車被檢次數將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并沒有提到限行的問題。對此,李亞南表示:“限行要根據各市的具體情況來決定,空氣質量好的城市沒有必要強制限行。而對車輛進行環保標志管理的目標是加快黃標車的淘汰,今后黃標車的年檢和路上抽檢次數都會增加。”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在城市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抽檢時,應當重點加強對持黃色標志車輛或無環保分類標志車輛的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