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global發布測試中心資質條件(草案)
測試范圍
測試目標是對EPCglobal、 MET實驗室和應用標簽數據工作組已經制定的資質條件認證及認可程序進行檢測,核查并在必要的時候修正。測試主要有以下種類:
· 測試中心程序認證(初審,監督)
· 測試程序(靜態和動態測試)
· 運作(清算,市場,證書認證發行)
· 測試中心向EPCglobal上報的數據
· 認證實驗室、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間就認證產品的信息進行交流
測試中心認證的定點測試將在高度仿真的環境下進行。 將來的測試中心應具有必要的資質程序、測試環境、以及在符合測試條件的情況下上報能力。
測試中的產品會被貼上標簽,零售商將采購這些貼有標簽的產品并讀取標簽。他們還將反饋出現的問題。
暫定時間
按照設想,第一家測試中心將在2005年8月初被認證。
在那以前,EPCglobal、MET實驗室、各地GS1編碼組織和ATP工作組應該準備好所有必須的測試工具。
對于之后的測試,他們將有足夠的時間申請必要的本地許可并為測試做好準備。
參與測試
測試中心的認證一直以來被視為是一項全球范圍的活動。因此,最多產生六個第二批測試中心,并且在每個地理區域(北美,歐洲和亞洲)限定各兩個。 申請者將根據以下標準選出。
試點選拔標準
選擇第二批測試中心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將優先考慮:
1) 測試中心必須EPC的會員
2) 非制造商測試中心(也就是獨立測試中心,多方制造商、分銷商、零售商等)。 這是為了力求取得更多的產品、包裝材料、標簽、識讀器等。
3) 測試中心將使用通EPCglobal通用性測試的標簽和讀寫器
4) 測試中心必須能夠執行靜態表格測試
5) 測試中心必須在每分鐘650英尺(最大)速度下進行運送裝置入口動態測試
6) 測試中心必須以15英里(最大)的時速執行碼頭通道入口動態測試
7) 測試中心必須參與EPCglobal靜態工作組并且選擇參加每周的電話會議或者向草案標準提交一周兩次的關于測試期間遇到的問題和改正措施的書面更新材料。
8) 測試中心必須參與EPCglobal動態工作組并且選擇參加每周的電話會議或者向草案標準提交一周兩次的關于測試期間遇到的問題和改正措施的書面更新材料。
9) 測試中心目前必須已經參與RFID的測試和研究,或者在類似技術擁有無線電方面專家
10) 測試中心必須具備在多重射頻段進行靜態和動態測試的能力,或者能夠獲得正式批準參加測試 (也就是說,測試中心能夠在北美,歐洲和亞洲等區域所使用的頻率下進行測試)。這將有助于解決國際海運測試過程的合適性的問題。
11) 測試中心必須同意按照測試中心數據交換構架WG設計的格式提交關于認證的定期更新材料。
12) 測試中心必須懇請一家產品將被測試和認證的制造商和一家將接收并讀取那些產品的零售商在生產環境下參與測試
a) 制造商和零售商都將同意共享識讀結果并與參加測試的其它中心共同工作解決潛在問題。
b) 所有試點同意按EPCglobal明確的測試范圍、時間安排工作,而且將遵守認證要求和測試指導方針。
13) 測試中心同意參與EPCglobal發起的活動,以推動測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