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給機會了,POS行業抓緊呀!
此前央行正式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在這一新規中,首度從官方文件中認可了對于部分無營業執照的小微商戶可以辦理POS機等收單產品。規定如下:
規范小微商戶收單業務管理
對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免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體特約商戶(小微商戶),收單機構在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審核商戶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和輔助證明材料為其提供收單服務。輔助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場所租賃協議或者產權證明、集中經營場所管理方出具的證明文件等反映小微商戶真實從事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活動的材料。
收單機構為上述小微商戶提供收單服務的,不得為其開通受理終端磁條交易功能。收單機構應當結合小微商戶的風險等級,動態調整其可受理的銀行卡種類和交易限額,以同一個身份證件在同一家收單機構辦理的全部小微商戶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額上限為日累計1000元、月累計1萬元。
清算機構應當配套建立小微商戶收單業務規則和管理系統,細化小微商戶準入、商戶注冊數量、交易限額和交易監測等風險管理措施。

解讀:此前,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卡風險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2017年5月1日起全面關停芯片磁條復合卡磁條交易(降級交易)。對小商戶進行管控限制,限制交易額度,從而解決小商戶高交易額\高風險的行為。
由此可見,央行對于小微商戶有明確的定義,并非完全限制手刷POS及MPOS!
小微商戶指的是按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免于工商登記的實體的商戶。
特別說一下,大家可以去查,國務院2017年684號文規定:下列經營活動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第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第二,依靠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需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這是國務院令的規范。第二個工商總局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登記制度改革試點的工作通知,工商個戶2017年68號文,提出探索個體經營免于登記的范圍,各試點地區可結合實際,對從事某些行業的個體經營或免登記,以及免于登記經營者的監管方式進行探索。按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管規定,免于工商登記的,而且要強調是實體的商戶。
小微商戶可以通過個人的身份證件,再加上他的經營場所等一些輔助的證明材料,發展成收單的小微商戶,為其提供基本銷售日常經營的收款服務。但在監管上不允許“一證下機”,小微商戶跟自然人不同,必須有具體的經營行為和消費場景。另外,要強調小微商戶不能同步布放刷磁條卡的受理終端,只能是二維碼或者芯片卡的這種安全性更高的受理終端。 同時為了防止小微商戶套現的風險,對小微商戶每天受理信用卡的額度,和每個月信用卡的受理信用卡額度都需要進行控制,防止套現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