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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金融大環境下的支付體系變化研究及監管建議

作者:本站采編
來源:上海金融新聞網
日期:2016-01-04 09:57:16
摘要:2015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2015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在“互聯網+”政策背景下,互聯網化發展浪潮進一步高漲,隨著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等日益普及,自然催生出對于移動支付直至移動金融的迫切需求。移動互聯網的本質為“互聯、自由、共享”,支付體系是金融產業之血脈。本文重點研究移動金融大環境下的支付體系變化。

  一、移動金融的本質與特征

  (一)移動金融是互聯網的產物

  “移動金融是什么?”隨著手機、PAD等移動設備的普及,互聯網漸漸從桌面形態發展到移動形態。由于移動互聯網的“普惠”模式逐漸改變了企業的經營與盈利模式,移動金融逐漸發展為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金融場景的合集。目前常見的移動金融應用類型包含移動支付、移動理財、P2P等。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2014年我國移動支付業務45.20億筆,金額22.56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70.25%和134.30%。

  (二)移動金融環境的三大特征

  1、便捷實時性

  便捷,即隨時隨地完成金融業務的辦理,不受地域、人工、時間的限制;實時,電子化貨幣的轉移在互聯網下演變成一種信息類的轉移,它的流通速度幾乎可以用秒來計量。例如,微信紅包就充分利用了移動金融的便捷實時性,結合游戲特性、特定場景,輕而易舉獲得大量用戶。

  2、普惠性

  普惠,讓普通群眾甚至草根都能得到移動金融帶來的便利。移動金融的迅猛發展,顛覆了帕累托的“二八定律”,凸顯出“長尾效應”。在目前高端市場接近飽和的情況下,聚焦非主流的、利潤不高的長尾消費需求的“長尾理論”不斷凸現價值。例如,UBER平臺實現了普惠與長尾效應完美的結合,打造出共享經濟下調動閑置資源、創造價值利潤的典范商業模式。

  3、創意性

  基于移動互聯網設備日新月異的升級與發展,其創新能力、發展潛力和空間無法估量。基于2014年谷歌提出的模塊化手機概念,一些商業銀行已意識到移動金融的創意性,并進行了初步嘗試。平安銀行2015年推出“僅僅憑借一束光,銀行卡的信息就能突破網絡、支付額度限制并完成支付交易”的光子支付,實現了在無卡、無網絡的情況下,進行無額度限制的支付。除了光子支付,還有指紋支付、虹膜支付等創意陸續面世,這充分說明移動互聯網引領的金融創新大潮才剛剛開始。

  二、支付體系的現狀

  如今,借助“互聯網+”戰略的春風,許多創新型企業不斷挖掘新的商機。然而在支付領域,雖然形形色色的新產品不斷落地,但我國整個支付體系格局還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用戶主要支付手段與支付習慣雖有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方向的變革,但目前主要限定于零售支付市場,未對支付體系產生變革性的顛覆。

  (一)央行支付通道安全效率提升,繼續保持資金主動脈地位

  為完善我國現代化支付的基礎平臺,中國人民銀行于2014年底組織完成了第二代支付系統的切換,包括所有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中國銀聯等在內的310余家參與者順利實現了“一點接入、一點清算”。新系統的上線一方面提升了央行跨行支付通道的安全效率,另一方面為銀行、客戶提供了更完善的支付場景功能支撐。

  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2014年國內主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統業務情況如下:大額支付系統交易量為7.13億筆、金額達2346.89萬億元;小額支付系統交易量為14.36億筆、金額達22.08萬億元;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交易量為16.39億筆、金額達17.79萬億元;銀行卡跨行支付系統交易量為118.09億筆、金額達33.61萬億元。2014年,上述“央行系”跨行支付系統的業務處理金額是全國GDP總量的53.24倍。

  (二)銀行卡仍是零售支付領域最主要的支付工具

  隨著移動金融的深入滲透,銀行卡作為支付工具的不適應性正在逐漸顯現。首先是介質實體化導致的便捷性瓶頸。如果客戶在各家行都有不同的銀行卡,客戶仍然需要持有這些卡片才能進行支付。其次,移動金融環境對支付工具免密且近場接觸的要求,使用芯片卡容易引發較多的差錯與糾紛,銀行卡支付的便捷和安全問題會逐步放大。第三,新型支付工具的替代作用凸顯。用戶對快速便捷支付體驗的追求,手機支付產品、可穿戴支付產品、生物支付產品的替代,銀行卡使用率未來有可能大打折扣。

  盡管移動金融環境下銀行卡使用的不利因素正在顯現,但目前零售支付領域最主流的結算工具仍是銀行卡。經歷了數十年的發展后,目前銀行業每年的發卡量和交易量仍保持20%左右的增長,且業務量占全國跨行支付總筆數的比重在70%以上。伴隨著移動金融時代到來,銀行卡的介質也逐步升級,全面普及到IC芯片卡,支持“閃付”等各種快速支付場景。

  (三)第三方支付創新發展日漸成熟,發展空間和市場潛力巨大

  與傳統的銀行業支付模式相比,第三方支付通常是嵌在整個交易流程中的一個環節,利用支付場景的優勢,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并將支付和金融結合起來。由于線下與固定終端的收單市場已接近飽和,在移動金融浪潮下,第三方支付機構不斷挖掘新潛力,積極探索轉型。2013年開始,BAT三家互聯網巨頭開始布局移動支付,爭奪移動端入口,推出面向個人的移動支付產品,如支付寶錢包、百度錢包、微信錢包等。而隨著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支付規模和支付技術方面的進步,其發展已逐漸突破“靠銀行吃飯”的局面。

  此外,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商業嗅覺敏銳,合作方向已不再局限于境內,包括支付寶在內的一批第三方支付機構已涉足海外市場,已與多國電商平臺展開合作,市場運作更為靈活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其發展的空間和市場潛力依然十分巨大。

  三、支付體系的發展趨勢

  隨著移動設備、智能手機的普及,在大數據、云存儲等科技手段的推動下,移動金融的競爭優勢逐漸明顯,傳統金融在潛移默化中被逐步替代和削弱。支付作為移動金融的入口,因可提供高可用的數據,有利于精準營銷而成為眾多第三方支付機構、傳統銀行爭相搶奪的市場。我們認為,移動金融環境下,未來的支付體系由“豐富的匯路、智能的工具、大用戶量的服務組織”三大要素組成。

  (一)百家爭鳴,支付通道多元化

  1、銀行賬戶間主要使用央行支付通道

  人民銀行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各地同城電子清算系統等已在銀行業內建立起一套穩定的支付高速公路,基本滿足各類銀行賬戶間的支付場景,未來央行支付通道的業務規模仍會總體保持增長。

  在移動金融格局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來可能采取的支付交易路由策略如下:工作日的大金額支付交易通過大額系統,小金額支付通過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節假日不超過50萬元的交易通過小額系統。

  2、互聯網企業全面覆蓋小金額支付場景

  在移動金融環境下,當互聯網企業把支付場景與支付通道完美結合時,我國的小額零售支付市場將可能發生顛覆性的變革。在大量的線下商業交易中,用戶選擇的支付方式也不僅僅限于現金結賬和POS機刷卡。伴隨O2O的革命性戰略轉移,包括掃碼支付、微POS等創新性、低成本、移動化的商戶收單模式的出現,越來越多的用戶愿意將一定資金存放在移動“錢包”中,并在各種各樣的線下場景中實現快速便捷的支付。從目前來看,移動支付領域已基本覆蓋衣食住行,雖然支付習慣的完全替代仍需時日,但移動支付的號角已全面吹響。

  3、通信運營商有望為支付市場注入新的競爭力

  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在新金融環境的影響下,為實現移動互聯化的轉型,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紛紛搶灘移動支付市場。由于現階段移動支付主要使用智能手機通訊設備,因此,運營商在移動支付領域具有“客戶群、認知度、網絡資源”三大優勢。客戶群是指運營商所掌握的大量用戶可以被不斷發展成自身的支付用戶;其次,認知度可為運營商帶來一定的品牌影響力以及信用優勢,較高的社會認知度將為運營商創造更良好的發展空間;網絡資源方面,運營商固有的基站與信息點,提供用戶無處不在的WIFI連接體驗,從而疏通移動支付通道。

  雖然目前運營通訊商在移動支付的戰績并不理想,例如,中移動NFC近場支付的手機產品由于受設備硬件的影響,市場使用反響一般,但隨著通訊運營商不斷創新業務模式,積極探索與金融企業的業務合作,其在移動支付市場中的競爭力不容小覷。

  (二)快速便捷,支付工具智能化

  在安全性保障的條件下,移動支付的核心理念是更快速、更方便地完成資金的轉移。為滿足客戶快捷便利的零售支付體驗,工具的智能化與創新力就成為移動金融環境下搶占支付市場份額的“利器”。

  零售支付工具智能化的主要趨勢大致如下:首先,移動支付線下流程將不斷簡化。當移動支付成熟后,POS機和卡片介質將漸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移動設備。其次,移動支付的手段將不斷突破,其中“智能穿戴”與“生物支付”是支付工具智能化最重要的發展領域。歸根結底,未來支付的過程不會再依靠現金、錢包、銀行卡,甚至都不需要手機,每個人的身體就是一個可靠的介質和數據庫,人走到哪里,消費就到哪里,一切交易的支付都那么的自然。

  (三)互聯網企業與銀行將成為移動支付服務競爭的“主角”

  移動金融環境下,支付服務組織間的競爭將主要集中在互聯網支付企業和傳統銀行之間。互聯網企業參與移動支付市場競爭的最大優勢是海量的用戶信息。對于BAT等互聯網巨頭而言,其主導移動支付市場關鍵要走好以下兩步:一是將用戶信息轉換成有效的賬戶信息。二是力推公司結算服務,利用“公私聯動”策略,同時實現兩類賬戶的移動收單、支付、投資、理財等各項衍生業務。

  移動金融環境下,面對互聯網企業的強烈沖擊,傳統銀行需要從支付領域和支付工具兩方面拓展市場。一方面,銀行需將支付領域的“規模經濟”努力轉換成“范圍經濟”。例如,可通過專業的清算系統代理非銀行金融公司開展支付業務,如證券、信托、保險、財務公司等,努力形成自身的生態圈,逐步擴大業務的覆蓋面,進而借此重新占領支付領域。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支付工具的創新步伐,打造支付的全能化和移動化,以吸引流量、培養用戶習慣、提升對外服務。

  四、移動金融環境下的支付監管建議

  移動金融是一柄雙刃劍,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出許多潛在風險。最合理的監管理念是“相信市場但不盲從,追求平衡但不過度”,既能有效控制風險,又能保持移動金融持續健康發展的態勢。

  (一)監管要以保護用戶為中心

  互聯網改變了支付的環境與土壤,但支付服務的根本對象還是用戶。無論移動支付服務的提供者是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還是移動運營商,相應的監管要求都必須以保護用戶根本利益為中心。

  2015年5月,支付寶出現全國性的網絡故障,歷時2個多小時,影響3億用戶。針對如此巨大的事件,支付寶公司并未正式發布報告披露事件發生確切原因、影響以及相關處理方案。從用戶利益保障的基本要求來看,監管機構應強化支付服務機構的信息披露義務。例如,要求“支付組織必須定期公示準確的信息披露報告”,既可確保用戶知情權,自然淘汰在信息系統上不穩定或者操作風險高的支付服務機構,又可確保監管機構能有效地掌握支付服務機構的運營情況,適時采取管理措施。

  (二)監管需從業務實質出發

  在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第三方支付、P2P、小貸、眾籌、電商企業等絡繹不絕地加入支付大軍,其業務均涉及支付,但與銀行相比,其受到監管限制相對較松。某些非銀行金融機構獲取特定支付牌照后,通過產品包裝不斷擴大業務范圍,憑借自身“支付機構”的特殊身份,“有效”規避了監管。建議監管機構從業務實質出發,對銀行或非銀行支付機構持續地在“準入條件、系統運維、安全防控、賬戶管理、費用收取”等方面完善具體要求與措施,這樣既有利于整個金融行業穩定和長期健康發展,又有利于保障用戶支付的資金安全以及避免風險的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