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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買賣信用卡應該入刑” 已集齊30名代表簽名

作者:喬軍偉、蘇俊杰
來源:廣州日報
日期:2015-03-05 11:10:52
摘要:3月4日,廣東代表團醞釀、簽名附議代表擬提出的議案,一直“死磕”電信詐騙的全國人大代表、格力公司副總裁陳偉才提出議案,希望修改刑法第177條,將出售、購買信用卡行為納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買賣信用卡應該入刑” 已集齊30名代表簽名

  昨日,廣東代表團醞釀、簽名附議代表擬提出的議案,一直“死磕”電信詐騙的全國人大代表、格力公司副總裁陳偉才提出議案,希望修改刑法第177條,將出售、購買信用卡行為納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早在去年,陳偉才已就此向最高法提出建議,但收到回復稱,這一問題難以僅用司法解釋的方式解決,而需要對法律進行修改才能實現,于是今年陳偉才立即提交了議案。

  昨日,離開會場時,陳偉才手上拿著的簽名紙已集齊了至少30名代表的簽名,但他還準備找更多代表簽名:“雖然夠了,但越多越好。”

  “買賣信用卡行為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妨害對信用卡的管理,賣方是為一己之利,買方是用于詐騙、洗錢、賄賂、網絡賭博……”陳偉才說,“網絡上已經形成了一個半公開的信用卡買賣市場。”

  陳偉才要改變的是,現行刑法僅界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行為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非法買賣行為危害性大于非法持有,對行為人自己辦卡然后出售的行為無法處理、不能打擊出售自己信用卡的行為。而從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中發現,出賣本人信用卡給卡販后,又轉手到詐騙團伙用以實施詐騙的占了大多數。

  陳偉才建議,將出售、購買信用卡的行為入刑,通過刑法修正案將出售、購買信用卡行為納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