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區建設:實際應用是關鍵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95%的副省級以上城市、76%的地級以上城市,總計約230多個城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超過80%的城市在“十二五”期間將智慧城市作為加快經濟發展轉型的戰略導向。
“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的逐步推進,智慧社區也已經從概念走向實踐。大力發展智慧社區是大勢所趨,但如何用好信息化、用好智慧產品,為提高社區居民生活水平作出更大的貢獻,卻值得深入思考。”
10月24日,在“建設智慧社區·打造品質生活”暨智慧社區新技術新產品應用交流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副主任文林峰表示,我國在推進智慧社區建設進程中仍存在很多不足,特別是在實際應用方面還有很多欠缺亟待解決。
智慧社區反映需求變遷
根據最新定義,“智慧社區”是指在智慧城市框架下,利用有線、無線、云計算等各種信息化技術和手段,整合社區的各類服務資源,為社區各類群體方便地提供政務、商務、娛樂、教育、醫護及生活等多種社區服務。
“事實上,智慧社區的定義有一個演變過程,其變遷反映了不同時期城市發展以及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客觀需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信息中心副主任郝力在回顧智慧社區發展歷程時深有感觸地說。
據介紹,199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曾頒布過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示范要點與法則,這被看作是我國智慧社區建設技術標準體系的雛形,持續引導了我國智慧社區建設七八年左右的時間,非常火爆。
2010年,科技部提出建設數字中國、數字城市,數字社區作為新的研究課題被正式提出。
“我們當時參加這個課題研究時,對數字社區的發展方向進行了分解,其中一個方向就是智能小區的建設,和現在定義的智慧小區有點接近。當時主要以小區內的智能化設備連接和發揮作用為研究重點,推進住宅智慧化、小區智慧化,使社區居民得到更好的智慧化服務,形成技術引導型的智慧化輸入,從而改善人居環境。”郝力說。
到2011年,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又把推動網格化社會管理作為智慧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
今年7月22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委在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基礎上研究起草的《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報請國務院發布,智能家居和智慧社區作為兩個需要盡快大力發展的實際應用被正式提出,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智慧社區是推進信息化建設的需要,也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更是滿足人們對美好城市生活水平追求的需要。”文林峰說。
實際應用難題待解
今年8月,國務院發文強調促進擴大信息消費,有條件的城市應開展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并允許地方政府和企業用智慧城市建設題材發行地方債、企業債用于信息消費,以拉動國內階段性經濟消費。
盡管包括前文所述的一系列政策都在支持并促進智慧城市浪潮下智慧社區的發展,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目前的智慧社區建設依舊存在諸多不足。
“從過去幾年智慧社區的發展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中國的特殊市場經濟條件下,普及性的技術市場,特別是涉及到民生信息和應用結合的技術市場發展,受政策的影響非常大。政府主動去引導、給政策,這個產業就能迅速發展;如果政府不組織不引導,這個產業的發展就會非常緩慢。”郝力認為,地方政府主管、行業主管領導以及機制調整、體制改革等,都對這些市場的形成、發展和擴大規模起著很大的制約作用。
除此之外,文林峰特別強調,智慧社區建設過程中有以下幾個問題值得高度重視。
首先,要高度重視實用性問題。目前,很多智慧產品蜂擁而上,很多企業紛紛轉型升級,向這個行業靠近,但同時也有很多華而不實的產品充斥市場,并沒有真正起到節能減排、提高舒適度、方便人們生活的作用。
其次,要注意綜合系統建設,重視智慧社區全面質量的提高。
再其次,要加大科研投入,特別是產學研相結合的研究。要明白政府需要什么、老百姓需要什么、社區需要什么。否則不用還好,用了之后引起很多麻煩。只有智慧產品都建成長壽命、高質量的產品,才能真正形成智慧社區發展模式。
最后,需要加強頂層設計。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方面到底怎么發展,要統籌規劃、統籌考慮哪些方面最緊迫、哪些方面是政府最需要的。同時,在頂層制度設計里,個人隱私保護也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