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鵬:“一卡通”消費豈能成為“糊涂賬”
連日來,山東一卡通“手續費”事件持續醞釀,有細心的網友列出了山東一卡通的諸多不合理之處:強收“手續費”不商量、偏袒自家商戶、收費標準隨意制定、辦卡收費等不給發票、想要退卡得“挨宰”、對曝光的問題視而不見……
如今,各大小城市相關單位都有發行“一卡通”等卡片。其可以充值,可以在公交、出租、高速公路、公眾旅游、公用事業繳費、餐飲娛樂、購物、加油、社區、便民性服務等領域刷卡應用等。因為使用面廣、方便快捷,“一卡通”很受消費者歡迎。
但一些地方對“一卡通”等強收押金和手續費等問題,又長期存在,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拿山東的一卡通來說,其所存在的諸多問題,就讓人們享受了方便的同時,也“吃”了一肚子的“怨氣”。
比如巨額押金去了何處?據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0月發卡量全山東省突破2500萬張,每張收取押金5到10元,僅此一項,就有1.25億到2.5億元,這些錢被用在了何處?而且一些消費者退卡時,還不退押金,或者只退1元,或者辦了就不能退,那么被扣掉的4元或者10元去了哪里?比如辦卡消費等憑什么不給發票只開收據?消費者使用卡片消費,又憑什么收取“手續費”?各大銀行的銀聯卡、信用卡在刷卡消費時,其手續尚且是向商戶收取,何況大多消費領域都是公共領域的“一卡通”?
“一卡通”之所以很“牛”,一方面在于其壟斷經營。全城甚至全省只有一家公司取得相應經營授權,然后發卡收費、如何收取押金、如何補辦、退卡等,一家公司說了算。沒有充分地競爭,自然也就沒有了相關經營者提升服務水平與質量的積極性。相關針對消費者的“霸王條款”,也沒有了自我改正的動力。
另一方面,“一卡通”相關消費和費用、押金等成了一本“糊涂賬”,與其經營者對相關信息做不到公開、透明有關。按道理來說,消費者消費有知情權,“一卡通”是一種支付工具,但其本身也是一種消費服務。那么對于相關消費信息,比如收不收手續費、押金,退卡時押金如何退等問題,都有必要在辦卡前就明明白白地告訴消費者,甚至對于收取的押金等如何使用,是否用以經營和投資,收益如何處理等,都有必要公開與公示。然而,很少有相關經營者能做到。
“一卡通”押金、手續費等相關內容,不能成為一筆糊涂賬。既然目前大多數地區的“一卡通”都是特許經營,相關經營者是公司,但也都屬于政府相關部門授權的非金融性機構,那么對“一卡通”的相關信息等,就有必要定期的進行公開與公示。事實上,也唯有將“一卡通”的經營、收費等問題置于陽光下,也才不至于捂出“霉味”,或者成了說不清、理不順的“糊涂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