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鄭州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實施意見》
鄭政文(2012)23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32號)明確提出支持建設鄭州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為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1〕3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快鄭州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我市結合實際,特制定加快建設鄭州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設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重要意義
電子信息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先導性和戰略性產業,是我市確立的戰略支撐產業。加快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是壯大經濟總量、轉變發展方式、增強發展后勁、破解資源、環境、土地等制約因素的有效手段,對建設鄭州都市區、打造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區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我市電子信息產業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但與國內先進地區和國家級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要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存在諸多問題。加快建設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任務重要而緊迫,全市上下必須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抓住貫徹落實國發〔2011〕32號文件精神的機遇,充分發揮區位、成本、資源和勞動力優勢,提升電子信息產業的總體水平,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1〕32號文件精神,按照加快建設鄭州都市區、打造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區的總體目標和建設鄭州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的要求,實施開放、創新雙驅動戰略,全面提升開放水平,大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創新引資、引智模式,引進龍頭項目和高端人才,加快電子信息產業園區建設,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大力發展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把我市建設成為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產業基地。
(二)發展目標
產業發展目標。到2014年,全市電子信息產業銷售收入達到3000億元。到2016年,銷售收入力爭達到5000億元。
產業結構目標。到2016年,基本形成以新一代信息通信產品制造、信息家電、新型顯示、半導體照明為支撐,以應用電子、信息安全為特色,以物聯網、云計算、電子元器件、行業應用軟件等為新增長點的全面快速發展格局。
企業發展目標。到2016年,力爭實現年銷售收入超千億元企業1家,超百億元企業3家,超50億元企業6家以上,超10億元企業20家以上,骨干企業競爭力顯著增強,基本形成以大企業為龍頭、中小企業配套支撐的企業發展格局。
三、產業布局
重點布局在鄭州高新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金水區。構建以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鄭州高新區為核心的高端電子產品制造和研發“兩大基地”,以金水區科教新城、鄭州高新區為核心的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兩大園區”。
(一)在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鄭州高新區,打造高端電子產品制造和研發“兩大基地”。充分發揮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在體制機制、對外開放、服務體系、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優勢,以富士康IT產業園為依托,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通信產品制造、新型顯示、電子元器件等產業。發揮鄭州高新區電子信息制造業基礎較好的優勢,以格力電器、漢威電子等骨干企業為龍頭,加強交通、物流、服務等配套功能區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信息家電、應用電子、半導體照明、集成電路等產業集群。注重發揮重點企業、重點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在上述兩區域打造高端電子產品制造和研發服務基地。
(二)在金水區科教新城、鄭州高新區,構建國際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兩大園區”。發揮金水區在交通區位、市政服務、科教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以系統集成、行業應用軟件、電子商務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在金水區科教新城規劃建設14平方公里的國際軟件產業園,構建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核心區,將其打造成為河南省乃至中部地區重要的軟件和信息服務園區;充分發揮鄭州高新區在產業基礎、科研資源、龍頭企業等方面的優勢,依托中國聯通中原數據基地、中國移動河南數據中心及生產指揮調度中心等項目,建設10平方公里的IT產業園,重點發展物聯網及云計算運用、信息安全、網絡增值服務、行業應用軟件等產業,構建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園區。
四、發展重點
我市電子信息制造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通信產品制造、信息家電、新型顯示、應用電子、半導體照明等行業,鼓勵發展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等行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重點支持物聯網及云計算應用、信息安全、網絡增值服務、系統集成、行業應用軟件等行業。
(一)電子信息制造業重點及鼓勵發展行業
1.重點發展行業
新一代信息通信產品制造。重點圍繞各類3G技術及3G演進技術,大力發展移動終端整機產品,包括手機、無線上網卡、家庭固定無線終端等產品。同時依托終端整機項目,帶動零部件及上游材料產業發展,重點發展終端用顯示面板、天線、電池等產品,構建完整的新一代信息通信產品制造產業鏈。
信息家電。重點發展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數碼相機、便攜式音頻視頻設備、便攜式游戲機等消費類電子產品,提高產品信息化水平,依托整機帶動配套產業集聚。
新型顯示。大力打造“玻璃基板—液晶模組—顯示面板”的完整產業鏈,加快有機發光二極管、激光成像等新型顯示技術研發,重點發展TFT-LCD(薄膜場效應晶體管)液晶顯示面板、模組,OLED(有源矩陣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產品及材料。
應用電子。著力發展軌道交通電子、智能儀表和控制系統、醫療電子、汽車電子、金融電子等五大優勢領域,培育一批優勢企業和知名品牌。
半導體照明。在發展節能燈、照明燈、裝飾燈等產品與相關器材原料生產的基礎上,重點向半導體光源、半導體晶圓、半導體管芯、芯片設計、加工制作、封裝等產業鏈中上游延伸。
2.鼓勵發展行業
集成電路。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的芯片設計、制造、封裝測試企業和配套企業,開發面向網絡通信、數字視聽、計算機、信息安全、工業應用等領域的集成電路產品。
電子元器件。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引進一批物聯網配套、新能源配套、新能源汽車配套、新一代通信技術配套和其他新型電子元件器件企業。
(二)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重點發展行業
物聯網及云計算應用。著力培育新型傳感器、射頻識別、芯片設計與制造、物聯網智能終端與應用軟件、物聯網通信與組網技術等五個核心產業,帶動通信傳輸、云計算、海量數據存儲、行業應用、信息服務同步發展,加快推動物聯網行業應用,打造在中部競爭力突出的物聯網產業發展集聚區、國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物聯網應用示范先導區;推動云計算在金融、教育、醫療、在線支付、企業信息化等領域的應用,以及基于云計算的電子商務、政務的發展。
信息安全。依托“鄭州國家級信息安全產品研發生產基地”,做大做強涉密移動信息安全產品,加大互聯網涉密安全終端產品的研發與產業化,加快發展互聯網信息內容安全產品;積極開展信息安全服務,發展基礎信息安全產品,拓展新興信息安全領域,保持鄭州信息安全領域在全國的領先地位。
網絡增值服務。加快推進和發展3G、移動互聯網、三網融合等新業務應用,重點推進政府行業的業務應用,積極實施電子商務“十百千萬”工程,深化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和信息服務,加快建設一批國內外有影響有特色的行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
系統集成。積極支持建設服務系統集成企業的公共服務平臺,鼓勵中小系統集成企業之間開展合作、兼并重組,形成集高端IT咨詢、軟硬件解決方案與IT服務于一體的新型業務模式。
行業應用軟件。抓住傳統產業升級改造的機遇,保持在軌道交通、醫療衛生、地理信息等行業應用的領先優勢,力爭在衛星導航系統、工業控制軟件、食品監控管理、物流管理等領域占據較大市場,形成一批行業特色明顯的小巨人企業。
五、政策措施
(一)積極承接產業轉移
1.大力引進重點企業。鼓勵全球500強企業、全球軟件500強企業、國內電子信息百強企業、國內軟件百強企業、國內外上市電子信息企業在我市設立獨立法人公司,投資發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項目。對電子信息重點項目,優先解決用地指標,經市政府批準,對項目建設的部分行政性收費減半收取。
2.開展專業化招商。集中全市力量,組建專門針對電子信息產業的招商隊伍,依托重點園區開展產業鏈招商,根據新一代通信產品制造、信息家電、新型顯示、半導體照明、集成電路等產業鏈發展,吸引產業鏈上下游配套企業來我市投資。
(二)全面提升開放水平
3.積極發展總部經濟,鼓勵電子信息企業總部和國際性、全國性組織(機構)落戶我市。
4.支持電子信息領域國際性、全國性權威展會、會議在我市舉行,吸引其永久會址落戶我市。
(三)大力推進產業集聚
5.加強電子信息產業園區建設。將電子信息產業集聚區建設和布局納入城市和產業規劃,重點規劃一批規模化、品牌化、特色化的電子信息專業集聚區,支持園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提高服務水平,鼓勵爭創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電子信息業)。
6.鼓勵電子信息企業向專業園區集中,積極引導電子信息企業集約用地、集聚發展。
(四)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7.選擇一批有一定規模或發展前景好的企業,制定中長期梯度培育計劃和發展目標。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企業百強和全國軟件企業百強的企業,給予企業50萬元的獎勵。
8.支持本地軟件及信息服務骨干企業積極參與我市各類應用信息系統建設,承擔政府推進的電子政務、衛生、教育、養老、城市安全等各類信息應用系統建設和系統的日常維護與升級。市屬各級各部門政府采購軟件及信息服務產品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地產品。
9.積極引導電子信息企業本地化配套采購,鼓勵我市電子信息企業為本地整機和終端產品提供配套服務。對采購本地企業的零部件當年累計200萬元以上的,按照本地化配套采購額當年新增部分的1%獎勵采購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0.鼓勵本市電子信息企業參加國內外專業性展會,經市政府批準,對參展企業給予不超過70%的展位租賃費用補貼。對省市政府組織的重點專業性展會,經市政府批準,展位租賃費用可全額補貼。
11.支持電子信息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擇優扶持符合條件的電子信息企業上市。
(五)搭建公共服務平臺
12.支持相關行政區和產業園區通過提供場地、公共設施和孵化服務的方式建立電子信息企業孵化器,降低創業企業的風險和成本,提高創業企業的成活率和成功率。對經過認定的企業孵化器,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經費補貼。
13.鼓勵電子信息重點園區建設軟件開發平臺、測試平臺、仿真模擬環境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提升為企業提供共性技術服務、關鍵技術研究開發支持和軟硬件測試驗證環境的能力。對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公共技術平臺,給予單個項目設備投資額20%的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4.對通過有關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電子信息(電器)檢測(檢驗)中心或重點實驗室,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60萬元獎勵。
15.充分發揮產業基地在用工企業和培養單位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形成穩定的專業技術培訓和輸送渠道。加強校企合作,建立院校實訓基地或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根據企業的實際需求開展聯合辦學、定向培養、崗前培訓合作等,促進學校和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和共同發展。對其場地建設、設備購置、課程引進和師資聘請等投入超100萬元的院校實訓基地或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一次性獎勵設備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認定我市一批重點軟件企業為鄭州市軟件人才實習基地,鼓勵軟件相關專業的學生畢業前一年到實習基地實習。
(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16.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壯大創新團隊,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創新水平。支持企業實施研發、設計、制造和服務等環節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17.引導企業注重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提升產品結構,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市場容量大、附加值高的新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信息類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由市級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各按50%的比例給予配套貼息或補貼,最高配套貼息或補貼不超過上級貼息或補貼。
18.根據全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情況,在重點發展的產業化領域,每年確定重大產業化項目專項,給予資金支持。
19.推進新型電子信息產業標準化戰略,鼓勵電子信息企業積極參與技術標準制定。
20.加強產學研用結合,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發揮政府的引導和協調作用,在電子信息產業重點發展領域,建立由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共同參加的產業聯盟。
(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21.緊緊圍繞引才、育才和用才三個關鍵環節,制定和落實優惠政策,對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所需的高端研發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實行重點招聘,不受地域、戶口限制,優先引進。加大力度吸引海內外高級研發人才和學科帶頭人來鄭落戶或就業,吸引港澳臺地區高素質人才、留學歸國人員到我市投資創業。
22.鼓勵企業實施股權、期權獎勵、技術入股、分紅權等多種激勵政策,培養一批本地的懂研發、擅管理的復合型人才。
(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3.重點支持電子信息類企業進行項目建設、產品自主創新和產業化,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建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配套國家、省、市重點項目,支持電子信息產業專業園區和品牌建設等。
24.積極探索利用貼息補助等方式,加大有效資金投入。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信息制造業項目和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項目,按新增設備(含專用軟件)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最高補貼額不超過500萬元。
25.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加強服務質量和資質能力建設。對于首次獲得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以上認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五級50萬元,四級40萬元,三級30萬元,二級20萬元。對于獲得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認證、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認證、IT服務管理(ISO20000)認證、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26.組建我市電子信息產業信用擔保機構,加大扶持力度,主動開展工作,積極為模范守信的電子信息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
27.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優先支持列入國家、省、市規劃的電子信息產業化項目,推行適應電子信息企業的信貸服務品種,扶持一批發展前景好、帶動作用強的龍頭企業。
28.鼓勵境內外風險投資機構加大對電子信息類企業的投入,豐富我市的投融資渠道。積極為品牌創業投資企業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電子信息類企業。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指導協調
由市工業經濟科技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工作,統籌協調解決全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市工信委、市電子電器產業局負責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的日常工作,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二)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充分發揮電子信息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加強企業間聯系與協作,為產業發展提供決策咨詢。政府有關部門要為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專家委員會開展工作創造條件,使其在行業管理、行業規范、行業合作、信息交流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在本市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從事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的研發、生產、流通和服務的企業與機構。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