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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支付無須與銀行合作 運營商難壟斷

作者:RFID世界網 收編
來源:手機中國
日期:2010-07-05 15:52:07
摘要:以往,通信運營商推廣手機支付時都要和銀行合作。但從今年9月開始,根據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即使不與銀行合作,運營商照樣能大規模開展手機支付業務。有分析人士表示,通信運營商可以合理合法地開展手機支付業務并不會讓第三方支付吃“夾板”,國有大運營商和金融機構留下的巨大“縫隙”足以形成一個龐大市場讓第三方支付公司去開拓。
  以往,通信運營商推廣手機支付時都要和銀行合作。但從今年9月開始,根據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即使不與銀行合作,運營商照樣能大規模開展手機支付業務。有分析人士表示,通信運營商可以合理合法地開展手機支付業務并不會讓第三方支付吃“夾板”,國有大運營商和金融機構留下的巨大“縫隙”足以形成一個龐大市場讓第三方支付公司去開拓。

  政策支付業務必須取得“許可證”

  本周一,央行正式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根據央行規定,該管理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央行表示,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不過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要獲得支付業務資格并不太困難。

  根據管理辦法,申請人如果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影響手機支付被納入管理范圍

  根據記者了解,管理辦法在規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同時,也為通信運營商在手機支付領域的大舉拓展掃除了障礙。此前,運營商因為沒有金融牌照,長期以來在推廣手機支付領域時都要和銀行合作。比如中國移動為了大力發展手機支付業務,就以398億元人民幣巨資認購浦東發展銀行20%股權。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亦分別與國內大型國有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以開拓手機銀行、移動支付、電子商務等領域。

  但根據管理辦法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進行的定義,所謂網絡支付,是指包括了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這意味著手機支付亦被納入管理辦法范圍。與條件難以達標、慘遭“洗牌”的中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同,對于通訊運營商這類實力雄厚的企業,管理辦法本身根本就像如同一張通向手機支付的“通行證”。

  “央行的管理規則跟軟件的版本一樣,后續是需要升級和完善的。”有業內分析師向記者表示,盡管管理辦法并沒有確定手機支付的細則,目前尚未能確定該管理辦法對手機支付行業的具體影響,但可以預計隨著手機支付蓬勃發展,在未來一兩年,“央行會在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列出進一步細則來明確界定手機支付的細節。”

  業界第三方支付公司仍有市場

  在央行管理辦法的規定下,中小型第三方支付不可避免地面臨“洗牌”、淘汰出局。隨著通信運營商正式獲得合法的手機支付乃至第三方支付資質,碩果僅存的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會否被壓縮生存空間?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手機支付領域確實呈現出巨大的盈利前景而讓運營商不得不將其視作主營業務之一,則相關可能性存在。

  北京郵電大學一位知名學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擔心國內通信運營商的“勢力”越來越大,觸覺甚至已經延展到金融領域,實在有必要加以約束。

  不過也有電信分析師和認為對相關情況并不需要過分擔心。資深電信分析師付亮向記者表示,本來運營商經營手機支付就沒有“紅燈”,本次管理辦法不過是通過文件明確了責任、義務、流程等,因此預計不會對手機支付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而第三方支付公司財付通一位內部人士則表示,目前國有大型企業管理上依然被管得很死,很多行業又有多頭管理,“在行業與行業,國有巨頭與國有巨頭之間,都存在著對于民營企業而言盈利空間巨大、但國有大企業又不屑一顧的‘縫隙’,這些‘縫隙’足以讓第三方支付公司找到獨特的騰挪空間。”

  據介紹,目前財付通正與國內運營商合作,在QQ客戶端的小錢包上新增具備交費充值、購買充值卡、購買3G號卡和購買3G終端等功能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