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多用途電子票證引爆商機大戰
作者:RFID資料庫
來源:來源網絡(侵權刪)
日期:2009-08-04 08:46:49
摘要:多用途電子票證將引爆商機大戰,“金管會”已接獲遠通電收、PChome、聯明行動科技及悠游卡公司四家業者申請發行。發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遠通電收,顯然也有意加入戰局,“金管會”預計9月放榜。
多用途電子票證將引爆商機大戰,“金管會”已接獲遠通電收、PChome、聯明行動科技及悠游卡公司四家業者申請發行。發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遠通電收,顯然也有意加入戰局,“金管會”預計9月放榜。
根據今年1月公布實施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有意發行多用途功能電子票證的業者,必須在六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并須符合最低實收資本額3億元等條件。
據了解,已有四家業者趕在7月24日期限前送件申請,除少數網路商城業者外,送件申請者中,還有少數是主管機關未預料到的業者。
依電子票券條例規定,有發行「多用途」功能的電子票證才需要申請,如果是單純的交通用途的電子票證,不屬多用途功能,就不需要向金管會申請核準。
以遠通電收的ETC為例,目前就屬于交通用途票證,但遠通電收仍申請,代表未來有意跨足多用途功能。
除此,推出「Mobile Cash」手機電子錢包的聯明行動科技,也遞件申請。 「Mobile Cash」主要是使用手機轉帳的電子錢包系統,業者預期今年將完成100萬名手機電子錢包使用者。遠通電收目前ETC用戶則有80萬名,悠游卡則更多,多家業者競相角逐,顯示未來電子票證市場競爭將日趨激烈。
“金管會”官員昨(29)日表示,金管會將以最快的速度來審查,目前大部分案件都需要補件。預估大約一、兩個月時間應可完成。
根據電子票證條例規定,多用途電子票證納入規范后,須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核準,并須適用條例中有關須交付信托、提足額準備金等規定。此規定對商家來說,也許多了成本,但對使用電子票證的消費者來說,權益更有保障。發行多用途電子票證的業者,一旦未在7月24日前申請,違反規定被查獲時,將涉及刑責,且無法再發行新卡。
根據今年1月公布實施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有意發行多用途功能電子票證的業者,必須在六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并須符合最低實收資本額3億元等條件。
據了解,已有四家業者趕在7月24日期限前送件申請,除少數網路商城業者外,送件申請者中,還有少數是主管機關未預料到的業者。
依電子票券條例規定,有發行「多用途」功能的電子票證才需要申請,如果是單純的交通用途的電子票證,不屬多用途功能,就不需要向金管會申請核準。
以遠通電收的ETC為例,目前就屬于交通用途票證,但遠通電收仍申請,代表未來有意跨足多用途功能。
除此,推出「Mobile Cash」手機電子錢包的聯明行動科技,也遞件申請。 「Mobile Cash」主要是使用手機轉帳的電子錢包系統,業者預期今年將完成100萬名手機電子錢包使用者。遠通電收目前ETC用戶則有80萬名,悠游卡則更多,多家業者競相角逐,顯示未來電子票證市場競爭將日趨激烈。
“金管會”官員昨(29)日表示,金管會將以最快的速度來審查,目前大部分案件都需要補件。預估大約一、兩個月時間應可完成。
根據電子票證條例規定,多用途電子票證納入規范后,須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核準,并須適用條例中有關須交付信托、提足額準備金等規定。此規定對商家來說,也許多了成本,但對使用電子票證的消費者來說,權益更有保障。發行多用途電子票證的業者,一旦未在7月24日前申請,違反規定被查獲時,將涉及刑責,且無法再發行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