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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棉獎-2009中國創新設計大獎正式啟動

作者:明通新聞專線
日期:2009-07-27 14:45:13
摘要:紅棉獎-2009中國創新設計大獎正式啟動

    2009年7月27日電/明通新聞專線/-- “紅棉獎”是廣州市人民政府主辦、旨在促進創新與設計的大型活動。自2006年開始每年底舉辦一次,并成為了廣州國際設計周最重要的核心活動之一。

    2008年,“紅棉獎”已成為中國最權威、最專業、最高端的年度設計盛事,是“中國制造”邁向“中國創造”的年度盤點,是企業表現設計力量的渠道,是產品展示創新設計的最高平臺。

    國家級專業權威認證,全球同步推廣!

    廣州國際設計周是廣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旨在促進創新與設計的大型活動,自2006年開始在每年底舉辦一次,是目前中國唯一獲得國際三大權威設計組織——國際工業設計聯合會(ICSID)、國際平面設計協會聯合會(ICOGRADA)、國際室內建筑師設計師團體聯盟(IFI)聯合認證、并在全球同步推廣的年度國際設計盛事。

    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作為全國工業設計領域中唯一的國家級組織,中國工業設計協會是由全國從事工業設計、藝術設計的有關單位和專業工作者以及支持和熱心工業設計、藝術設計的有關部門和人士自愿聯合組成的行業性、學術性社會團體。
全國最高端設計品牌與設計機構盡情參與!

    任何在中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個人(包括在香港、澳門、臺灣注冊成立的企業),皆具有單獨或聯合參評本次大獎的資格;

    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間在中國投放市場或計劃投放市場;具有一定的創新個性或特質,不存在抄襲、剽竊、仿冒、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面向三萬多名專業觀眾、國內外設計師公開展示

    時間 :2009年12月4-6日

    地點:廣州錦漢展覽中心

      
    政府機構、權威協會、海外設計專家直面頒發獎項,極大提升企業品牌! 

    主辦單位

    中國工業設計協會

    2009廣州國際設計周

    參評對象
任何在中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個人(包括在香港、澳門、臺灣注冊成立的企業),皆具有單獨或聯合參評本次大獎的資格;

    參評產品
    只有符合下列條件的產品方可報名參評。
    1、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間在中國投放市場或計劃投放市場;
    2、具有在中國合法注冊的商標。
    3、具有一定的創新個性或特質,不存在抄襲、剽竊、仿冒、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參評辦法
    參評者在2009年6月1日至10月15日期間,登陸2009年廣州國際設計周官方網站www.gzdesignweek.com,在指定區域在線完整填寫參評表單連同參評產品或項目圖片以一個壓縮文件(.rar格式)上傳。
    1、壓縮文件必須以參評產品的全稱來命名。參評資料圖片要求為.jpg格式,72dpi,不超過 5 幅,整個壓縮文件大小應在10M以內;
    2、作為參評資料圖片必須是產品的實樣圖片,任何效果圖資料將視為無效的參評資料,取消參評資格。
    3、允許每個參評者提交多份產品參評,但每次只允許提交一個產品參評申請
    4、主辦方有權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參評材料或者提交的參評材料不符合本規則的參評資格。

    參評費用
    1、參評費:免費。
    2、所有參評者發生的交通、通訊、運輸、郵寄、宣傳、公示展覽費用自理。

    評審標準
    創新要素、技術含量、市場空間、使用友善、成本優勢、必要審美、社會責任

    評審程序
    1、初評:2009年10月15日,廣州國際設計周專家委員會成員從所有參評產品中按不超過20%的比例評審出獲得“紅棉獎”的產品,名單于2009年10月20-30日在廣州國際設計周官方網站www.gzdesignweek.com上公示,并接受社會各界就作品信息的真實性、創新性以   
    及權屬問題等各方面的廣泛質詢與建議;
    2、復評:2009年12月3日,國際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已獲得“紅棉獎”的產品進行復評,在其中以不超過1/3的比例評選出 “紅棉至尊獎”。最終評審結果在2009年12月1日頒獎典禮現場交給頒獎嘉賓啟封宣讀結果。

    宣傳與展覽
    1、對在線公示未向主辦單位提出異議的“紅棉獎”的獲獎產品,主辦方將獲得通知參評者提交實物產品參加公示展覽,不參加公示展覽的參評者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
    2、獲得“紅棉獎”產品且愿參加公示展覽的參評者需要交納宣傳與展覽費,

    主辦方提供以下兩種收費標準謹供選擇:
    ①統一布展:5800元/件  展覽面積控制在2㎡以內,超出部分每平方米加收800元。
    ②獨立布展:8000元/件•9㎡展臺;多件產品獲獎,另加收3800元/件(包含圍板、楣板、地毯、兩盞射燈、問訊臺、折椅、插座)。
    3、展覽時間為2009年12月4-6日,地點在廣州錦漢展覽中心 (2009廣州國際設計周國際設計博覽會主會場)

    頒獎典禮
    時間:2009年12月4日            地點:廣州國際設計周主會場

    媒體推廣
    1、主辦方廣州國際設計周組織近百家國內外相關支持媒體參與活動報道、組織國內外電視、報刊媒體現場報道獲獎產品以及頒獎典禮盛況。
    3、在廣州國際設計周官方網站、出版物、全國巡回路演活動中推廣獲獎產品。

    權利與義務
    1、所有參評者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督、建議的權利,主辦方負有被監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2、參評者無償地、不可撤銷地授權主辦方對所有獲獎產品或舉辦方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參評產品,以舉辦方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展覽、公示、宣傳,或編輯出版或編印。
    3、所有參評者不得要求組委會退回所提交的參評產品的參評資料;無權向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組委會主張獲得任何補償、對價、報酬、費用承擔的權利,亦無權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權利或分享舉辦方因相關活動所獲取的任何權益、收益。
    4、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得獎產品,組委會保留不頒發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
    5、參評者應自行承擔其參加本次大獎的全部責任,如發現參評者、參評產品有不符合參評條件的情形,組委會有權在大獎任一階段取消其參評資格,收回其所獲之獎項,由此造成舉辦方損失的,概由參評者承擔;
    6、參評者參加本次大獎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規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

    爭議處理
    1、如參評者之間因為參評事宜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各方無法自行解決爭議,則組委會可以居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如其他方對參評產品提出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評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舉辦方因此而被卷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參評者承擔;
    3、與本次大獎所設得一切活動,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據進行解釋。本大獎在征集、參評、展示、宣傳等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提交承辦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生效與解釋權
    本規則的解釋權及修改權歸主辦單位。本規則自2009年6月1日起生效。